维尔利: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的 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 十七次会议通知》;2025 年 6 月 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以下 简称"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 会议由董事长李月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子公司南京都乐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 公司子公司南京都乐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都乐制冷")因经营需 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水支行申请人民币为 950 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 期限为 18 个月。现公司拟按 89.8279%的股权比例为其中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