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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康生物: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未披露,募集资金净额为10261021万元[1] - 发行费用及其他费用合计1003979万元(不含增值税),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验资[1] 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与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及监管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2] - 2025年4月经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增募投项目"AI驱动类器官、动物疾病模型多模态临床前药物研究平台项目",投资金额20000万元[2] 专户设立与协议签订 - 公司在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开立专项账户,专门用于AI驱动类器官研究平台项目资金存储[3] - 协议三方分别为公司(甲方)、招商银行(乙方)、华泰联合证券(丙方),丙方作为保荐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3][4] 监管协议核心条款 - 专户资金仅限指定项目使用,禁止其他用途[4] - 保荐人可随时查询专户资料,银行需按月提供对账单并抄送丙方[4][5] - 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达净募集额20%)时需立即通知保荐人[5] - 银行未履行对账或大额支取通知义务时,公司或保荐人可单方面终止协议[5] 协议生效与终止 - 协议自三方签署盖章后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且督导期结束失效[6] - 协议一式十份,三方各持两份,并向交易所及证监局报备[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