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北人: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差异化权益分派原因 - 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通过董事会决议,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17元/股,资金总额介于2000万至4000万元人民币,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 - 截至2023年5月10日回购完成,实际回购2,126,387股并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 [4] - 2024年度利润分配以总股本118,601,725股为基数,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实际参与分红股份为116,475,338股 [4] 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 2024年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2,130,314.22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9% [5] - 若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调整总额 [5] - 回购专用账户中的2,126,387股不参与利润分配 [5] 差异化权益分派计算依据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其中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6] - 每股现金红利经摊薄调整后为0.1866元/股,以2025年5月20日收盘价22.68元计算,除权参考价为22.4934元/股 [6][7] - 实际分派与虚拟分派的除权参考价差异为0.02%,影响绝对值低于1% [7] 法律合规性结论 - 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8] - 方案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