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发展: 城建发展关于续签《工程协作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关联交易概述 - 公司与控股股东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团公司)续签《工程协作协议》,因双方在工程建设项目上存在业务往来[1][4] - 集团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可根据资质和能力参与公司在手项目的工程建设投标[1][5]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因集团公司持有公司45.51%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1][2][4] - 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1][4] 关联方基本情况 - 集团公司成立于1993年11月8日,注册资本75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伟东[2][5] - 主营业务包括工程总承包、房地产开发、设备租赁、物业管理等,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国资委[5] - 集团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5] 交易金额及历史往来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向集团公司支付224万元(购销商品、劳务),收取815.17万元(场地使用、股权托管)[2][4] - 未与不同关联人发生同类交易[2][4] 交易规则与程序 - 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均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中标方,集团公司参与投标需遵守《招标投标法》及地方规则[5][6] - 公司不向集团公司提供优于其他市场主体的特殊政策或泄露招标商业秘密[5][6] 审议程序进展 - 关联董事杨芝萍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续签协议[1][6] - 独立董事认为交易符合公平原则,已通过专门会议审议[6] - 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具体召开时间另行公告[1][7] 交易目的及影响 - 交易属于日常经营范畴,通过公开招投标确保公平性[6] - 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