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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智云: 股东会议事规则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会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 确保股东会召开、表决程序和决议内容的合法性、有效性,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十三)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六)对公司合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