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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杰科技: 股东会议事规则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股东会行为需遵循《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1]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和临时股东会(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1] - 临时股东会召开条件包括董事人数不足法定2/3、未弥补亏损达股本1/3、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等[1][2] 股东会职权范围 - 股东会行使职权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债券、修改章程等[2] - 需经股东会审议的对外担保情形包括: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为关联方担保等[3] - 重大交易标准包括资产总额/成交金额/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总资产/市值/净利润50%以上且金额超500万元[4][5] 股东会召集程序 - 独立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7] - 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若董事会未响应可自行召集[8] - 自行召集股东会的股东需提前向交易所备案 且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9][10]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 召集人需2日内补充通知[11] - 年度股东会需提前20日通知 临时股东会需提前15日通知[11] - 通知内容需包含会议时间地点、提案详情、股权登记日及表决方式说明[12] 股东会召开与表决 - 会议可采用现场+网络结合形式 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15:00[13][14]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需单独计票并披露[16][23] - 特别决议事项(如修改章程、重大资产重组)需获出席股东2/3以上表决通过[22][23] 决议执行与争议处理 - 派现送股等利润分配方案需在股东会后2个月内实施[21] - 股东会决议存在程序瑕疵时 股东可自决议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1] - 对决议效力存在争议的 相关方应提起诉讼但需先执行决议[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