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关联交易制度旨在规范行为、提高运行水平并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1] - 关联交易需遵循定价公允、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原则,并鼓励通过资产重组或整体上市减少关联交易[2] - 禁止隐瞒关联关系或规避审议程序,防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利益侵占行为[3] - 审计委员会负责关联交易的日常管理与控制职责[5] 关联人及交易认定 - 关联人涵盖直接/间接控制方、持股5%以上自然人、董监高及其密切家庭成员等9类主体[6] - 关联交易类型包括资产买卖(不含日常经营采购)、对外投资、担保、财务资助等12类,涉及资源或义务转移的事项均属关联交易[7] - 持股5%以上股东、实控人等需主动报送关联人名单以供公司登记管理[8] 披露与决策程序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交易达总资产/市值1%且超3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9][10] - 重大关联交易(超3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提供评估/审计报告(日常交易豁免)[10] - 关联担保需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提交股东会,控股股东需提供反担保[11] - 禁止为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除非关联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按比例同等资助[12] 定价机制 - 关联交易定价需书面协议明确,价格重大变更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20] - 定价优先参照政府定价、指导价或第三方市场价格,次选成本加成法、再销售价格法等5种方法[21][22] - 无法适用常规定价方法时需说明定价原则及公允性依据[23] 豁免情形 - 认购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公开招标等7类交易可免于关联审议及披露[17] - 关联董事/股东需回避表决,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时提交股东会审议[16][19] 附则 - 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自股东会批准后生效[24][26] - "以上""内"含本数,"超过""不足"不含本数[25]
源杰科技: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