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智能: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公司于近日向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川股份",为 海基新能源的控股股东)和江苏海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基新能 源")发出《回购权行权函》。经各方友好协商,公司与百川股份和海基新能源拟 签署《关于江苏海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回购事宜协议》(以下简称《回 购事宜协议》),约定海基新能源通过减资的方式,按《回购事宜协议》的时间计 划表向公司分期支付投资本金金额,以及投资本金金额对应到期的全部资金利息, 即利随本清。百川股份对海基新能源支付回购价款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参股公司回购公司所持股份暨关联交 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5-032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在公司总部大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