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汇股份: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差异化分红原因 -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通过回购股份议案,计划以不超过17.14元/股回购1,000万至2,000万元股份,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并于2024年8月3日完成回购[3] - 2025年4月29日再次通过回购议案,计划以不超过17.00元/股回购900万至1,600万元股份,截至2025年5月19日尚未实施回购[3][4] -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故需实施差异化分红[4] 差异化分红方案 -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25年5月19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本103,4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合计派发10,340,000元[5] - 公司总股本104,670,000股,回购专用账户持有1,270,000股不参与分配[5] - 现金分红总额占2024年归母净利润的50.86%[5] 除权除息计算方式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虚拟分派现金红利(0.09879元)[6] - 虚拟分派现金红利=(103,400,000×0.10)÷104,670,000≈0.09879元[6] - 以申请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13.23元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影响绝对值仅0.0092%,符合监管要求[7][8] 合规性结论 - 差异化分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8] - 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