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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光新材: 华光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决议公告 -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6月6日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6名,实参加6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确认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1] 股票发行方案 - 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2] - 发行方式为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计划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缴款 [2] - 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基金、券商、QFII等机构投资者及符合规定的自然人 [2] - 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3] - 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27,025,656股),具体数量根据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 [4] - 认购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衍生股份(如送股、转增等)需遵守相同限售安排 [5] 募集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900万元,拟全部用于科技创新领域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为24,930万元 [5] - 若募集资金不足,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补足差额 [5] 相关文件审议 - 审议通过《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等文件,具体内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6][7][8][9] - 通过《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利润分配政策 [10] 其他事项 - 公司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验 [11] - 披露最近三年及一期(2022-2025Q1)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经会计师事务所鉴证 [12] - 董事会决定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