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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 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关于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于2025年6月6日召开 现场会议地点为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公司22楼会议室 同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1][3] - 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5月17日通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等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公告 详细列明会议时间、表决方式、审议事项等要素 [3] - 现场会议实际召开情况与通知一致 由董事长傅柏先主持并完成全部议程 网络投票时段覆盖交易时段及互联网投票平台全天 [3] 参会人员构成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3人 代表股份34.12亿股 占总股本70.30% 网络投票股东297人 代表股份8.38亿股 占总股本17.27% [4] - 参会总股东数达300人 合计持有表决权股份42.50亿股 占总股本87.57% 其中中小股东持股占比1.12% [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事务所代表列席会议 召集人及参会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 [4] 议案表决结果 - 14项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包括董事会工作报告、年度决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等常规议案 以及选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等专项议案 [5][6] - 特别决议事项(议案13)获出席股东2/3以上表决权通过 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9由关联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7] - 关键议案表决详情: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获95.34%赞成票 补选董事议案获99.64%赞成票 股份回购相关议案均获100%通过 [6][7] 法律程序合规性 - 律师事务所全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确认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 [8] - 独立董事在会议上进行2024年度工作述职 会议未对通知外事项进行表决 所有文件真实完整无隐瞒 [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