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洁能: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之专项法律意见书
差异化分红背景 - 公司于2024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总计1,053,580股用于股权激励,该部分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因此需实施差异化分红 [3] -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51元(含税)[4] 差异化分红方案 - 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量为414,278,987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6,969,562.05元(含税)[4] - 不送红股且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总股本变动则维持分配总额不变并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4] 除权除息计算 - 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31.00元时计算结果为30.9349元/股 [5] - 虚拟分派现金红利为0.0649元/股,对应除权参考价格为30.9351元/股,与实际分派参考价差异绝对值小于1%,影响微小 [5][6] 合规性结论 - 差异化分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及公司章程规定,未损害股东利益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