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高材: 关于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6月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具体时间为9:15-15:00 [1] -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股东大会通知 [2] - 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及代表11人,代表股份77,996,0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1500% [3] - 通过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东141人,代表股份1,551,4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95% [3] - 中小股东(持股5%以下)共142人,代表股份5,296,5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50% [3] 议案表决结果 - 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同意票占比均超过99.5% [4][5][6][7][8][9] - 中小投资者对各项议案的支持率在90.2087%-92.7670%之间 [7][8][9] - 反对票占比最高为7.2651%,出现在中小投资者对部分议案的表决中 [4][5][6] - 弃权票占比最高为0.5154%,出现在最后一项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中 [9] - 关联股东在相关议案表决中回避 [7][8] 法律意见 -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9] - 律师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9] - 会议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被认定为合法有效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