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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普特: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罗普特科技决定取消监事会设置,监事会的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监事会制度将废止 [1] - 公司章程中涉及监事会的条款将被删除或修改为审计委员会相关内容,包括删除监事、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等描述 [2] - 在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第三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履行监督职能 [1] 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 将"股东大会"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并对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 [2] - 增加法定代表人变更相关条款,规定总经理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需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 [4] - 修改股东权利义务条款,明确股东可以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但需说明目的 [9] - 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条款,要求其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占用资金或进行非公允关联交易 [19][21] 股东会议事规则调整 - 股东会职权范围调整,增加对担保事项、关联交易事项和重大交易事项的审议批准权 [22] - 股东会召开通知期限调整为年度股东会提前20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 [36] - 股东提案权门槛从持股3%降至1%,且提案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 [35] - 股东会决议效力认定标准细化,新增决议不成立的四种情形 [14] 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机制 - 明确需经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的事项,包括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章程修改等 [47] - 调整对外担保审批标准,规定超过净资产50%或单笔超过净资产10%的担保需经股东会批准 [23] - 关联交易审批标准调整为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 [25] - 重大交易标准调整为涉及资产总额、成交金额或净利润占公司相关指标50%以上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