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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源微: 芯源微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公司治理 -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核 [1] - 独立董事候选人潘伟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未持有公司股份 与公司主要股东及管理层无关联关系 [1] - 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 [1] - 独立董事候选人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1] - 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潘伟先生、李宝玉先生、钟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其中李宝玉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2] 候选人资质 - 独立董事候选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2] - 候选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1] - 候选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1] - 候选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