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芯源微: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钟宇)

独立董事提名 - 提名钟宇先生为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已书面同意出任[1] -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1] - 被提名人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1] 任职资格合规性 - 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多项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要求[1] - 任职资格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1] 独立性审查 - 被提名人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2] - 被提名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2] - 被提名人未在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2] - 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重大业务往来或关联任职[2] 不良记录审查 - 被提名人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3] - 被提名人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且无重大失信记录[3] - 被提名人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3] 兼职与任期限制 - 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且在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3] - 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3] 提名程序合规性 - 被提名人已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4] - 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4] - 提名人已根据上海科创板监管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