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概述 - 八旬投资者赵某通过平安银行广州中石化大厦支行购买105万元基金"博时成长领航混合A",两年后亏损近30万元,赎回金额为75.03万元 [1][2] - 一审法院判决银行承担70%责任,赔偿20.98万元,二审法院改判银行无责,投资者自行承担全部损失 [2][3] 争议焦点 - 银行是否尽到适当性义务,包括风险评估、产品匹配及风险揭示 [2][3] - 投资者损失分担问题,涉及投资者自身过错与银行责任划分 [2][3] 一审判决依据 - 银行未全面履行适当性义务,未充分考虑投资者年龄(80多岁)及风险偏好(原主要购买保本型产品) [2] - 投资者具备一定理财经验(多次购买理财产品),且产品曾长期盈利,未及时赎回导致损失扩大,故减轻银行责任至70% [2] 二审判决依据 - 投资者2019-2020年购买过11款理财产品(7款中风险、2款中高风险),熟悉流程及风险匹配原则 [3] - 手机银行App明确标注产品为中风险,投资者负有审慎义务,其年龄及认知能力主张与过往投资行为矛盾 [3] - 银行风险评估显示投资者具备购买中高风险产品资格,亏损源于市场波动而非销售不当 [3] 行业讨论 - 风险告知争议:金融机构通常通过加粗字体、抄录提示等标准化操作履行义务,但个案有效性需具体分析 [5] - 老年投资者销售限制:现行法规未禁止向老年人销售中高风险产品,但建议优化流程(如"双录+回访"、子女见证) [5][6] - 存续期服务:私募产品有止损机制,公募产品需投资者自主关注盈亏,金融机构无强制提醒义务 [5] 专家建议 - 金融机构应强化合规销售,对65岁以上投资者增设子女见证环节,建立20%-30%亏损主动告知机制 [6] - 监管部门需完善老年投资者保护机制,投资者应提高风险意识并留存交易证据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