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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华集团: 长华集团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对应每股现金红利0.15元 [1][2] - 总股本为471,225,793股,扣除不参与分配的回购股份7,289,600股后,实际参与分配股数为463,936,193股 [2] - 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9,590,428.95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 差异化分红安排 -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0.1477元/股(虚拟分派现金红利) [2] - 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0,因不涉及送股或转增股本 [2] 实施时间节点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6/13,除权(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6/16 [1][2] 分配实施方式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2] - 除自行发放的4名股东外,其余股东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资金清算系统派发 [3][4] - 自行发放红利的股东包括王长土、王庆及两家有限合伙企业 [3] 税收政策细则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暂不扣税,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补缴(税率10%-20%) [4][5] - QFII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红利0.135元 [5][6] - 沪港通香港投资者税后每股红利0.135元,符合税收协定者可申请优惠税率 [5][6] - 其他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东自行申报纳税,税前每股红利0.15元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