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炬高新: 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背景 - 公司因13名激励对象离职及业绩未达标触发回购注销条款 需回购注销4,231,166股限制性股票 [12][13][14] - 其中12名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 1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涉及801,241股 [12] - 因2024年业绩考核未达解锁条件 需回购3,429,925股限制性股票 [13]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流程 - 2024年3月29日董事会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管理办法 [6] - 2024年4月8日至17日进行激励对象公示 收到个别问询但无实质异议 [7] - 2024年4月23日股东大会批准激励计划及授权事宜 [8] - 2024年6月4日调整授予对象及数量后正式向327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9][10][11] 业绩考核具体结果 - 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实际为1.62% 低于12%的考核目标 [13] - 营业利润率实际为16.83% 高于15%的考核目标 [13] - 净资产收益率实际为13.77% 低于14%的考核目标 [13] - 业绩考核采用剔除土地征收、股权激励费用等非经常性影响后的调整数据 [13] 法律程序履行情况 - 回购注销方案经2025年4月11日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11] - 法律意见书确认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1][14][15] - 公司尚需履行信息披露及股份注销登记等后续法律程序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