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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新发展: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设置,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1] - 修订《公司章程》中与监事会相关的条款,相应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1] -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 [1] 经营范围扩大 - 新增"停车场服务"和"物业管理"两项经营业务 [2] - 调整后的经营范围涵盖咨询策划、投资活动、广告服务、软件开发等多个领域 [2] - 经营范围变更已完成工商登记备案手续 [2] 公司章程修订 - 修改公司章程第一条,删除"弘扬企业家精神"表述 [3] - 调整公司注册机关名称,由"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为"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3] - 修订股东权利义务条款,明确股东以其认购股份为限承担责任 [3] - 完善公司股份发行、转让相关规定,强调同股同权原则 [3][4] 股东会制度优化 - 明确股东会召开程序,包括通知、登记、提案审议等环节 [5] - 规定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通过比例分别为过半数及2/3以上 [5] - 完善股东表决权行使规则,允许网络投票方式参与 [5] - 细化股东提案权行使条件,要求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出临时提案 [5] 董事会制度完善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股东会可提前解除董事职务 [6] - 明确董事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具体内容 [6] - 建立董事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董事辞职程序 [6] - 规定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不得超过董事会总人数1/2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