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力股份: 福建武夷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之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等媒体发布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日期距召开日期达20日[2] - 2025年5月23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11项修订公司治理制度议案及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 - 实际控制人卢元健(持股5.99%)以临时提案方式增加议案,董事会审核后于5月23日发布补充通知[2] - 会议采用现场+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在2025年6月9日交易时段进行,现场会议同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3] 出席会议情况 - 参会股东总数322人,代表股份92,600,843股(占总股本25.753%),其中现场股东9人代表85,402,803股(23.7512%),网络投票股东313人代表7,198,040股(2.0018%)[4] - 出席人员包括董事、高管及律师事务所代表,召集人资格经核查合法有效[4] 议案表决结果 - 全部议案通过率均超99%,其中《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议案回避表决股份7,586,716股,实际表决同意票占比98.9012%[12] - 中小股东表决中最高反对票695,300股出现在《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11] - 涉及公司章程修订的议案通过率均超过出席会议股份数的三分之二门槛[8] 法律意见结论 - 律师事务所确认股东大会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人员资格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