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谭汉珊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人声明被提名人符合所有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1] 资格符合性 - 被提名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1] - 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交所业务规则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2] - 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2] - 被提名人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但承诺参加最近一次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资格证书 [2] 独立性保障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5]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 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6]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 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7]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7] - 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 [7] - 被提名人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 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7] 合规记录 - 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10] - 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10] - 被提名人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10]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10]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10] 声明与承诺 - 提名人保证声明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否则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10][11] - 提名人授权董事会秘书通过深交所业务专区报送声明内容 [11] - 提名人承诺在被提名人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时及时报告并督促其立即辞任 [11]
潮宏基: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谭汉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