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联: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股东会基本情况 - 会议于2025年6月9日以现场+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现场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众秀大厦,由董事长马晨山主持 [1]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8日,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分三个时段进行 [1] - 共469名股东及代理人出席,代表15.23亿股(占总股本25.925%),其中现场代表12亿股(20.4366%),网络投票代表3.22亿股(5.4883%) [1] 议案表决结果 - 全部11项议案均获通过,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常规议案 [1][3] - 重大事项议案通过情况: - 小额快速融资授权议案获99.38%赞成票(15.13亿股支持) [3] - 《公司章程》修订案获99.41%赞成票(15.13亿股支持) [3] - 补选李明远、张森华为非独立董事分别获98.45%和98.55%赞成票 [3] 公司治理变动 - 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证券简称,具体变更内容未披露 [3] - 未弥补亏损已达实收股本总额,但未披露具体金额 [3] -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未披露具体分配比例 [3] 法律程序合规性 -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4] - 独立董事完成述职报告,新任董事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同步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