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科院: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目 录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15 年 6 月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2017 年 9 月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次修订,2021 年 11 月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次修订,2024 年 4 月 2023 年 度股东大会第三次修订,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和权限, 保证股东会规范、高效、平稳运作及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 东有效地行使职权,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公司有关制度及其他 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全体股东、 股东授权代理人、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及列席股东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公司应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