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配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85元(A股)[1] - 现金分红总额94,296,195元(含税),分红比例45.21%[2] - 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 分配实施时间 - 股权登记日2025/6/13,除权(息)日2025/6/16[1][2] - 现金红利发放日未明确标注[1] 差异化分红计算 - 虚拟分派现金红利0.8484元/股(调整后)[2] - 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0.8484元[2] -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2] 分配实施对象 - 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213,800股后总股本111,150,500股[1][2] - 实际参与分配股本数110,936,700股[2] 红利派发方式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2]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及特定股东(如共青城波通投资等)由公司自行发放[3] 税收政策 - 自然人股东持股超1年免征个税,持股1年以内暂不扣缴[3]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0.765元[4]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0.765元[5] - 香港法人股东持股25%以上按5%税率代扣,税后每股0.8075元[5] - 其他机构投资者不代扣所得税,每股0.85元[5]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税收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按10%税率代扣,税后每股0.765元[6] - 其他机构投资者不代扣所得税,每股0.85元[6] 股东大会审议 - 分配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5/5/20)[1] 咨询方式 - 联系部门为公司证券部,电话0574-87915353[6]
永新光学: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