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差异化分红的原因 - 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8.77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4] - 回购股份用途为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回购已实施完毕,总计回购股份1,160,900股,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4] - 根据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导致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总数存在差异,需进行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处理 [4][5] 本次差异化分红的方案 -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后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15元(含税) [5] - 公司总股本为293,294,232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1,160,900股后为292,133,332股,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296,515,331.98元(含税) [5] - 截至2025年5月26日,公司总股本为293,294,232股,预计实际参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股本总数为292,133,332股 [6] 本次差异化分红的计算依据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公司股票于2025年5月26日的收盘价格人民币84.36元/股为前收盘价格,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6] - 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人民币83.345元/股,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约为人民币1.011元/股,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人民币83.349元/股 [6][7] -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为0.0048%,绝对值在1%以下,影响较小 [7] 结论 - 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股票除权除息参考价格的影响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7]
安井食品: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差异化分红事项之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