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钢气体")于近日收到持续督导机构国泰海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关于更换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持续督导之保荐代表人的函》。国泰海通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 指定张悦女士、秦国亮先生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保荐代表人,负责保荐工作及 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原保荐代表人张悦女士因工作安排原因,无法继续从事对广钢气体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 作的有序进行,国泰海通现委派保荐代表人邓欣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接替张悦女士继续履行持续督导 工作。 本次保荐代表人的变更不会改变相关材料中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已出具文件的结论性意见,不涉及更 新保荐机构已出具的相关材料;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将继续对之前所出具的相关文件之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保荐代表人更换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