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广泰: 内部审计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特指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对公 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者人员,对公司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 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具体包括监督被审计对象的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况,检查被审计对象会计账 目及相关资产及企业经营状况,监督被审计对象预决算执行和财务收支,评价重 大经济活动的效益等行为。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 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并保障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审计监督,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内部审计经常化、制度化,发挥内部审计 工作在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促进企业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