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燃气: 深圳燃气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权益分派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16元,以总股本2,876,740,672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60,278,507.52元 [1][2] - 分配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日期为2025年6月19日 [1][2] - 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1] 股本变动影响 - 因"燃23转债"转股导致总股本增加132股,分配总额相应调整为460,278,507.52元 [2] - 现金红利占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1.97% [2] 分配实施安排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8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6月19日 [1][2]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未指定交易股东的红利暂由其保管 [2] - 特定股东(如深圳市国资委、香港中华煤气等)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 税务处理细则 - 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暂不扣缴所得税,实际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计税,税负为20%(持股≤1个月)或免税(持股>1年) [3] - QFII/R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0.144元 [4]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0.144元 [5] - 其他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东自行缴税,实际每股0.160元 [5] 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 "燃23转债"转股价格由7.56元/股调整为7.40元/股,2025年6月19日实施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