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阳: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以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的311,496,5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 -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比例为0.2584362元,计算公式为: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 [1] - 除权除息参考价公式为:除权除息日的前一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即0.2584362元) [1] 分红税收政策 - 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34元 [2]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持股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0.52元,持股1个月至1年补缴0.26元,持股超过1年不补缴 [2] -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按10%征收,内地投资者实行差别化税率 [2] 实施时间与对象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7日 [2] - 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2] - 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机构直接划入资金账户 [3] 其他说明 - 若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变动,将按"现金分红总额不变"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2] - 自派股东若因股份减少导致代派现金红利不足,相关责任由公司承担 [3] - 咨询联系人为董事会办公室杨靖,电话021-57850088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