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真视通: 公司章程(2025年6月修订)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注册名称为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Beijing Transtrue Technology Inc [1][2] - 公司成立于2015年6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1]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976.41万元,股份总数20,976.41万股,均为普通股 [2][5] - 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科兴路7号3层302室,邮编100070 [2] 公司经营范围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等 [4] - 具体业务涵盖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零售等 [4] - 许可项目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和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 [4] 公司股份结构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5] -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占当时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100% [5] - 公司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5]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权、表决权、监督权、股份转让权等权利 [11] -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会议记录等文件 [11] - 股东承担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缴纳股款、不得抽回股本等义务 [15] 董事会构成与职权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3名 [54] - 董事会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 [54] - 董事会可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等 [56]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 [20] - 股东会审议事项包括公司合并分立、修改章程、发行债券等重大事项 [18] -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特别决议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 [36] 关联交易与担保 - 公司提供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部分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9]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非关联董事2/3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 [60]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部分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