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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蝶实业: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利润分配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30元(含税),以总股本116,000,000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4,800,000元 [1][2] - 分配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日期为2025年5月19日 [1] - 差异化分红送转不适用 [1] 分红实施时间安排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6日,除权(息)日和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6月17日 [1][2] - 现金红利发放日未明确标注 [1] 分红派发方式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 [2]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施建明、施屹等)及特定无限售条件股东(闻娟英、蔡芳等)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2] 税收政策 - 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含1年)暂不扣税,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计算实际税负 [3][4] - 持股1个月内税负20%,1个月至1年税负10% [4]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个人股东解禁前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0.27元),解禁后按持股期限计税 [4][5]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0.27元),可自行申请税收协定待遇 [6]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0.27元),可自行申请税收优惠 [6] - 其他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东自行申报所得税,公司派发税前每股0.30元 [7] 咨询方式 - 权益分派实施事项咨询部门为证券投资部,联系电话0572-3958999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