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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大正元: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6月10日14:00在长春市高新区蔚山路2499号吉大科技园10号楼15层会议室召开,同时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1] -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41人,代表股份41,637,88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1.0513%,占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的21.6345% [1] -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36人,代表股份878,4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4537%,占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4662% [1] 中小股东参与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8人,代表股份9,918,9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1229%,占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的5.2648% [2] - 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9,040,5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6692%,占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的4.7986% [2] - 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6人,代表股份878,4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4537%,占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4662% [2]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获得99.4712%同意票通过,反对票占0.5068%,弃权票占0.0221% [2] -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获得97.5673%同意票通过,反对票占2.3521%,弃权票占0.0807% [10] -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获得99.5980%同意票通过,反对票占0.3828%,弃权票占0.0192% [11] - 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其中部分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3][4][5][6] 法律意见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23] - 律师认为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23] 备查文件 -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3]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吉大正元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