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荣泰: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7,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5.3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7,2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234.5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6,005.46万元 [1] - 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监管协议,实行专户存储 [1] 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变更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将"年产240万套新能源汽车安全件项目"延期至2026年12月,并调减25,000万元用于"年产1.8万吨新能源汽车用云母材料及新型复合材料项目",调减3,000万元用于"年产50万套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总计变更28,000万元募集资金用途 [2] - 公司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调整原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并减少总投资金额,将减少的投资金额用于新募投项目 [3] - 新加坡荣泰在交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OSA33489999999301,专项用于年产50万套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 [3] 四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 协议签署方包括浙江荣泰、新加坡荣泰、交通银行及东兴证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专户 [4] - 专户仅用于年产50万套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的资金存储和使用,不得挪用 [4] -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有权通过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监督资金使用情况,并每半年度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5] - 交通银行需每月10日前向公司提供专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代表人 [6] - 若专户资金支取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20%,公司需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提供支出清单 [6] - 协议自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并销户后失效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