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诺华: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6月修订)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6 月修订)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或公司董事会确定为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人员。 公司系由 2004 年 2 月 19 日成立的宁波亿贸进出口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 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12 年 2 月 14 日经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核准登记注 册,取得注册号为 330215000002952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00 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