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美股份: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增加一致行动人的提示性公告
增加一致行动人情况 -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姜明因离婚财产分割需要,与建信信托-私人银行家族信托单一信托12898号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新增其为一致行动人 [1] - 变动后姜明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1,740,395,236股(占总股本81%),持股比例与数量均未变化,不改变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结构 [1][6] 一致行动协议核心条款 - 信托12898号作为受托人,需在股东权利行使(表决权、提案权等)及重大事务决策上与姜明保持完全一致,并以姜明指令为准 [2][3] - 双方持股将合并计算并适用减持新规,任何增减持行为需同步遵守信息披露要求 [3] - 协议有效期自信托成为公司股东起至不再持股或姜明身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止 [5] 协议执行机制 - 姜明可独立行使信托所持股份的表决权等权利,无需每次单独授权 [3] - 信息披露由姜明统一办理,信托不得签署与协议冲突的其他协议或谋求额外控制权 [4] - 违约方需在10天内补正,否则需承担损害补偿责任 [5] 信托持股范围限定 - 一致行动关系仅覆盖信托12898号持有的岱美股份,不涉及信托其他资产或自有资金投资部分 [5] 协议终止条件 - 出现监管强制要求或信托不再持股等情形时,可无责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