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回报规划基本原则 -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可持续发展 [1] - 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范围 不得损害持续经营能力 未分配利润可留待下一年度分配 [1] 分红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 综合考量公司实际情况 发展目标 现金流量状况 建立科学高效的分红回报机制 [1] - 通过制度性安排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1] 未来三年具体回报措施 - 利润分配可采用现金 股票或组合方式 优先采用现金分红 [2] - 现金分红需满足条件:重大投资计划支出不超过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的30% [2] - 满足条件下 单一年度现金分红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30% [2] - 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成熟期无重大支出时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 有重大支出时40%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时20% [2] 利润分配执行机制 - 年度利润分配通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实施 董事会可提议中期分配预案 [3] - 股票股利分配需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实施 [3] - 年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盈利 资金需求 股东回报规划等因素制定 独立董事可提出分红提案 [4] - 股东大会需在利润分配方案中充分回应中小股东诉求 若现金分红比例低于净利润30%需详细说明原因及留存资金用途 [4] 政策调整程序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需经董事会论证后提交股东大会 表决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4] - 公司章程调整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4] 附则说明 - 本规划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由董事会解释并自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 [5]
方正科技: 方正科技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