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通能源: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 公司监事会审核通过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1] - 发行方案经过详细论证 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目标和全体股东利益 [1] - 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政策及公司实际发展需求 已制定可行性分析报告 [1] 关联交易与股权结构 - 发行对象百通环保为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 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但定价原则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利益输送 [3] - 发行前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52 83%(24,347 37万股) 发行后预计持股比例升至56 51% 不影响上市地位 [4] - 百通环保认购行为符合免于发出要约条件 [4] 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措施 - 公司已分析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影响 并制定填补回报措施 相关主体作出履行承诺 [2]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经审计无挪用行为 未损害中小股东权益 [2] - 制定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旨在建立长期回报机制保障中小股东利益 [5] 发行审批流程 - 发行事项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深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批复后方可实施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