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通能源: 关于控股股东免于发出要约的公告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9,100,000股 募集资金不超过38,513 50万元 由控股股东南昌百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全额认购 [1] - 本次发行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结构 - 发行前实际控制人张春龙直接持有公司5,400 00万股股份 占比11 72% 通过百通环保和北京衡宇间接控制12,672 07万股股份 占比27 49% [1] - 张春龙及其一致行动人(百通环保 北京衡宇 张春泉 饶俊铭 饶清泉 张春娇 江德林)合计控制24,347 37万股股份 占发行前总股本52 83% [2] 免于发出收购要约依据 -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 持股比例超过50%的股东继续增持不影响上市地位 可免于发出要约 [2] - 按发行上限计算 发行后张春龙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预计升至56 51% 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2] - 若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政策变化 将按最新政策执行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