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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波重科: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6月)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其中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并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2] - 总经理工作细则适用于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工作细则另行规定 [2] - 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3] 总经理职权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和年度经营计划,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4] - 总经理有权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基本管理制度及具体规章,并决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以外的管理人员 [4][5] - 公司资金、资产运用事项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标准的,由总经理决定 [6]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权 -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分管部门业务并在职责范围内签发业务文件,参加总经理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6] - 财务总监主管公司财务工作,拟定财务会计制度并组织实施,对财务人员任免及机构变更向总经理提出建议 [6]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具体职责由《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规定 [7] 总经理会议制度 -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参会人员包括高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及与议题相关的人员,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 [7][8] - 总经理办公会议需提前1天通知,紧急情况下可口头通知,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 [8][9] - 会议决议由专人负责落实催办,总经理定期检查决议执行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 [9] 总经理报告制度 - 总经理需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实施情况、重大合同执行情况、资金资产运用情况等 [9] - 董事会可要求总经理随时报告工作,总经理需按董事会要求执行 [9] 附则 -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 [11] - 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