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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反垄断法,联环药业遭罚没6103.82万元

公司处罚公告 - 公司因与竞争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固定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价格,被认定为违反《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项规定 [2]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789.92万元,并处2023年度销售额8%的罚款6162.72万元 [2] - 因宽大情形减免罚款30%,实际罚款4313.9万元,罚没款合计6103.82万元 [2] 财务影响 - 罚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和归属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2.83%和72.53% [3] - 罚没款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净利润6103.82万元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