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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皮城: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宁皮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5年5月16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召开 [2] - 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17日通过《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提前20日披露 [2] - 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10日在海宁市皮革城大厦19楼召开,副董事长徐侃煦主持,同步开放网络投票 [3] 股东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97名,代表表决权股份708,882,304股(占总股本55.2684%) [3][4] - 现场出席股东8名,持股699,475,991股(占比54.5351%);网络投票股东189名,持股9,406,313股(占比0.7334%) [4] - 中小投资者股东193名,持股28,806,413股(占比2.2459%) [4] 议案表决结果 - 全部议案通过率均超99.47%,最高达99.7669% [6][7][8] - 中小投资者赞成率最低为87.1344%(关联议案),最高达94.2651% [8] - 反对票比例最高为0.2790%,弃权票比例最高为0.3409% [7][8] 法律程序合规性 - 律师事务所确认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9] - 出席人员资格(含董事、监事、高管)经核查合法有效 [5] - 议案审议范围与公告一致,未出现临时修改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