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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权益分派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16元(含税),以总股本2,876,740,672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60,278,507.52元 [1][3] - 分红总额占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1.97% [3] - 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3] 分派对象与实施 - 分派对象为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2]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 [4][5] - 深圳市国资委等5家股东的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6] 税务处理 - 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暂不扣税,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计税:1个月内税负20%,1-12个月10%,超过1年免税 [7] - QFII/RQFII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0.144元 [8]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0.144元 [8] - 其他机构投资者自行缴税,实际每股0.160元 [9] 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 因权益分派,"燃23转债"转股价由7.56元/股调整为7.40元/股 [9][16] - 调整公式为P1=P0-D(P0为原转股价,D为每股现金股利) [15] - 转股价格调整于2025年6月19日生效,6月10-18日暂停转股 [16][17] 可转债基本情况 - "燃23转债"发行总额30亿元,2023年8月18日上市,代码113067 [13] - 可转债自2024年2月2日起可转股,原转股价7.56元/股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