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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发核电: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债券发行计划 - 公司拟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公司债券,包含科创债和中小微企业支持债券两类,具体额度以深交所批文为准[1] - 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可采用单一或混合期限品种,具体发行规模由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确定[1] - 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利率通过询价簿记确定[2] 发行条款与结构 - 发行方式为簿记建档,可选择一次性或分期发行,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2] - 债券按单利计息且按年付息,是否采用担保由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决定[2] - 募集资金用途包括偿还债务、补充流动资金、支持产业链中小微企业及项目建设等[3] 授权与决策机制 - 股东大会拟授权董事会及管理层全权处理债券发行事宜,包括调整发行条款、选择受托管理人及决定募集资金用途等[5][6] - 授权范围涵盖发行申报、文件签署、信息披露及根据政策变化调整发行方案等事项[6] - 若出现偿付风险,公司将采取暂停利润分配、暂缓资本支出、高管降薪等应急措施[4] 程序进展 - 监事会全票通过发行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7] - 公司自查确认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