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融发核电: 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债 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人加强信息披露的工作,保证 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证 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公司债券的发行及存续期信息披露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债券,是指公司在证券交易所发行的,约定在一定 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包括但不限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等。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公司作为证券交易所债券发行主体,在公司债券申报、 发行及存续期内,对公司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可能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 他信息。 第四条 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具有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