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九洲药业)拟实施2024年度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6][7] - 公司总股本为895,235,828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存放的股份数量为13,525,800股,实际参与分红的股份总数为881,710,028股 [6][7] - 分红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64,513,008.40元(含税) [6][7] 差异化权益分派原因 - 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并计划用于未来股权激励计划 [6] - 根据《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需进行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处理 [6] 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 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881,710,02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 [6][7] - 现金分红总额为264,513,008.40元(含税) [7] 差异化权益分派计算依据 -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8] - 以2025年5月22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14.37元/股为参考价,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为14.07元/股 [8] -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约为0.2955元/股,虚拟分派的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9] - 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影响较小 [10] 结论意见 - 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回购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0] -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10]
九洲药业: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