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矽电子: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甬矽电子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可转换债券发行延期 - 公司拟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均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 [1][2] - 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原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均为十二个月 [2] - 2025年6月1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延长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2] 发行审批进展 - 2025年4月7日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召开会议,审核结果为公司本次发行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 - 公司已根据监管要求对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论证分析报告等文件进行了修订 [2] 法律意见 - 律师事务所认为延长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程序及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2] - 律师事务所确认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不利变化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