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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矽电子: 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FANGDA PARTNERS http://www.fangdalaw.com 本法律意见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其他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公开颁布并生效的法律、 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下合称"中国法律法规")以及《甬矽电子(宁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 表决程序是否符合相关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 法、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任何中国法律法规以外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发表任何 意见。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基于以下假设: (1)公司所提供的所有文件正本及副 本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 号 电子邮 件 E-mail: email@fangdalaw.com 北京嘉里中心北楼 27 层 电 话 Tel.: 86-10-5769-5600 邮政编码:100020 传 真 Fax: 86-10-5769-5788 Beijing 100020, PRC 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 关于甬矽电子(宁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