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华金资本: 北京德恒(珠海)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 - 股东大会通知通过《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载明会议召集人、时间、方式、地点及审议事项等关键信息 [2] - 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2][3] 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 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11日在横琴国际金融中心33A层召开,与公告内容一致 [3] - 网络投票分时段进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11:30及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全天开放 [3][4] 出席人员及资格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6日,登记股东及代理人共339人,代表股份1.67亿股(占比48.52%),其中中小股东持股199.86万股(占比0.58%) [4] - 现场出席股东3人,网络投票股东336人,中小股东全部通过网络投票参与 [4] - 会议由董事陈宏良主持,原定董事长及副董事长因工作缺席 [5] 表决程序与结果 - 采用现场+网络投票方式,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结果为准 [5] - 议案1表决结果:同意1.67亿股(占比99.82%),反对18.32万股(占比0.11%),弃权11.6万股(占比0.07%),中小股东同意比例85.03% [5][6] - 议案2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珠海华发科技产业集团回避表决,同意6883.86万股(占比99.90%),中小股东同意比例83.46% [6][7]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资格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