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科技: 北京市炜衡(南通)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通知于2025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公告日期距召开日期超过20日,通知包含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关键信息 [4] - 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11日在江苏南通中天黄海宾馆召开,同步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当日9:15-9:25 [4] - 会议由董事长薛济萍主持,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4][5] 参会人员与召集人资格 - 现场表决股东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74,118,083股(占总股本22.7902%),网络投票股东2,001名 [5] - 股东资格经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验证,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5] - 列席人员包括董事、监事、高管及见证律师 [5] 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 股东大会资料于2025年6月4日披露,未出现新增或修改议案,仅审议通知列明议案 [6] - 表决采用现场+网络投票结合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网络投票数据由上证所提供统计结果 [6][8] - 全部议案均获通过,其中第1-15、17、19-20项为普通决议(1/2以上通过),第16、18项为特别决议(2/3以上通过) [8] - 第11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第15项关联议案由关联股东中天科技集团及薛济萍回避表决 [8]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参会资格、表决程序等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决议合法有效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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